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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范围
绿色建材认证-镁质装饰材料-TCECS10052-2019标准规定了镁质新型装饰材料绿色建材评价的术语和定义、 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绿色建材认证-镁质装饰材料-TCECS10052-2019标准适用于建筑用菱镁装饰板(或玻镁平板) 、 菱镁装饰工艺品的绿色建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761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GBZ 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JC 688 玻镁平板
JG/T 301 机制玻镁复合板与风管
JG/T 414 建筑用菱镁装饰板
SB/T 10845 菱镁装饰工艺品通用技术条件
SB/T 11102 菱镁工艺品运输包装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761、 JG/T 414、 JC 688、 SB/T 108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 具有“节能、 减排、 安全、 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2
评价等级 assessment level
产品评价结果所达到的绿色建材级别, 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 二星级和三星级。
3.3
镁质新型装饰材料 magnesia based new decorative material
以轻烧氧化镁、 氯化镁(或硫酸镁或氯化镁和硫酸镁混合) 与水的拌合物为胶凝材料, 添加改性剂、增强材料、 填料, 经成型、 养护、 调湿干燥制成基板, 基板表面通过贴面装饰、 涂料涂饰、 雕塑造型或本体着色而形成具有装饰效果的制品。
3.4
氯氧镁胶凝材料 magnesium oxychloride cement material
由轻烧氧化镁、 氯化镁和水拌合而成, 生成物为氯氧镁复盐的胶凝材料。 拌合物中通常加入填料、改性剂和增强材料, 以改善其性能。
3. 5
硫氧镁胶凝材料 magnesite oxysulfate cement material
由轻烧氧化镁、 硫酸镁和水拌合而成, 生成物为硫氧镁复盐的胶凝材料。 拌合物中通常加入填料、改性剂和增强材料, 以改善其性能。
3.6
环境产品声明 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提供基于预设参数的量化环境数据的环境声明, 必要时包括附加环境信息。
3.7
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用以量化过程、 过程系统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的参数, 以表现它们对气候变化的贡献。
3.8
固体废弃物 solid waste
固体废弃物是指工业固体废弃物: 粉煤灰、 矿渣、 炉渣、 石粉、 碎瓷、 建筑垃圾等; 农业加工剩余物: 秸秆、 皮壳等; 木材加工剩余物: 木屑、 木刨花等。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规定, 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排污许可证, 且近 3 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1.2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贮存、 处置应符合 GB 18599 的相关规定。 污水综合排放符合 GB 8978要求, 同时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要求。
4.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 GB 12348 要求。
4.1.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应满足 GBZ 2.1 和 GBZ 2.2 要求。
4.1.5 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适用的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 且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4.1.6 生产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 GB/T 24001、 和 GB/T 28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7 生产企业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 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 装备及相关物质。
4.1.8 镁质新型装饰材料应满足 JC 688、 JG/T 414、 SB/T 10845 等现行行业标准的要求。
4.1.9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31268 的有关要求, 菱镁装饰工艺品还应符合 SB/T 11102 的有关要求。
4.1.10 生产企业还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申请企业其它规定(图:)
4.2 评价指标要求
4.2.1 建筑用菱镁装饰板(或玻镁平板) 评分项指标见表 2。
表 2 建筑用菱镁装饰板(或玻镁平板) 评分项指标要求(图:)
4.2.2 菱镁装饰工艺品评分项指标见表 3。
表 3 菱镁装饰工艺品评分项指标要求(图:)
4. 2. 3 数据处理和计算方法
各评价指标均按采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 各指标的测试方法和计算方法见附录A。
5 评价方法
按照 4.1 基本要求和 4.2 评价指标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价, 并进行工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