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认证-设备隔振降噪装置-TCECS10062-2019
发布时间:2021-06-15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www.gzaptest.com

1 . 范围

绿色建材认证-设备隔振降噪装置-TCECS10062-2019标准规定了设备隔振降噪装置绿色建材评价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绿色建材认证-设备隔振降噪装置-TCECS10062-2019标准适用于在工厂制作的装配式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使用的设备隔振降噪装置的绿色建材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5516 声学 管道消声器和风道末端单元的实验室测量方法 插入损失、 气流噪声和全压损失

GB/T 15168-2013 振动与冲击隔离器静、 动态性能测试方法

GB/T 20029-2005 仪器、 设备用橡胶隔振垫

JG/T 3024-1995 建筑用阻尼弹簧隔振器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20861-2007 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通则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 具有“节能、 减排、 安全、 便

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2

通风消声器 silencer for ventilation

用于降低通风与空调系统各类空气动力设备产生并沿管道传播噪声的装置, 该装置既允许气流通

过, 同时又能抑制声波传播。

3.3

隔振器 vibration isolator

在一定频率范围内减小振动传递, 并且能耗散振动冲击能量的装置。

3.4

隔振垫 vibration isolation pad

在一定频率范围内减小振动传递, 并且能耗散振动冲击能量的平板型装置。

4 评价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生产企业应满足适用的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并取得地方政府的排污许可证,

且近 3 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1.2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 贮存、 处置应符合 GB 18599 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 GB

18597 的相关规定, 后续应交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4.1.3 生产企业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 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

工艺、 装备及相关物质。

4.1.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应满足 GBZ 2.1—2007 和 GBZ 2.2—2007 要求。

4.1.5 安全生产管理, 应符合 AQ/T 9006 三级要求, 且近 3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4.1.6 生产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 GB/T 24001、 和 GB/T 28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

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7 设备隔振降噪装置基本性能、 外形尺寸、 精度等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 行业标准要求。

4.1.8 产品包装应符合 GB/T 191、 GB/T 1019、 GB/T 18455 和 GB/T 31268 标准要求, 包装箱内至少应

有合格证、 装箱清单和使用说明书。

4.2 评价指标要求

设备隔振降噪装置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 一级指标包括资源属性指标、 能源属性指

标、 环境属性指标和品质属性指标; 二级指标分别针对每类产品提出具体评价指标要求。

通风消声器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1, 隔振器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2, 隔振垫的评价指标要求见表3。

表 1 通风消声器评价指标要求(图:)

表 2 隔振器评价指标要求(图:)

表 3 隔振垫评价指标要求(图:)

5 评价方法

5.1 生产企业应按4.1的规定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报告、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EPD和碳足迹报告、 应用技术文件(如企业标准、 企业技术规程、 施工应用指南、 使用说明书等) 等相关资料。

5.2 采用符合性评价, 生产企业满足4.1和4.2对某一评价等级的全部要求时, 判定评价结果符合该等级规定。